“十二五”时期,为充分发挥企业债券在促投资稳增长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企业债券改革创新,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棚户区改造、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政策,陆续出台改革措施,不断优化发债条件。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偿债保障、严格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先后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等文件,大幅简化申报程序,缩短审核时间,精简申报材料,规范发债条件,增强债券资金使用灵活度,大力支持市场化运营、资产真实有效的企业以自身信用为基础发行企业债券融资,支持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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